研究生毕业答辩事项通报
2012-05-2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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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暨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凡毕业论文专家送审意见有“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均需各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讨论是否同意提交答辩。为此,我院学位分委员会于2012523日上午召开专门会议。共10位委员出席参加了本次学位分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和讨论,并依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在无记名投票基础上就审议事项作出了决议。决议事项已分别通知了相关研究生本人。

另外,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学位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建议今后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全部实行匿名送审和评审,以利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深圳大学法学院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