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研讨会
暨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1学术年会
会 议 指南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协办: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1年11月
中国 深圳
会 议 须 知
1、报到时间和地点:
已预订住宿深圳新年酒店的代表请在
11月
5日
(星期六)14:00——22:00于酒店大堂处报到;深圳本地代表及其他不住酒店的代表请于
11月
6日
上午
8:30—8:50直接去南山法院主会场(三楼学术报告厅)门口处报到。
深圳新年酒店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汇处
电话:(0755)26641111;26423039
南山法院地址:南海大道和玉泉路交汇处。
自驾的代表敬请事先规划好路线图。
2、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分别凭“代表证”和“工作证”进入会场、餐厅。
3、本次年会设一个主会场和两个分会场。主会场设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三楼“学术报告厅”,两个分会场分别设在五楼咖啡厅(民法专题组)和六楼执行局会议室(商法专题组)。请各位与会代表根据安排准时抵达会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请及时告知会务组。
4、就餐安排
早餐:06:30—8:00 午餐:12:00-13:30 晚餐:18:00-20:00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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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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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酒店二楼餐厅
新年酒店二楼餐厅
缤纷君悦酒家二楼总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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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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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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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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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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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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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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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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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酒店二楼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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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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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期间交通安排
会议期间,由深圳大学派出的两部大巴负责接送会议代表往返新年酒店和南山法院,请按指定时间乘车:
11月6号:上午8:30 从新年酒店出发去南山法院
中午11:45 从南山法院出发回新年酒店
下午 2:15 从新年酒店出发去南山法院
下午 5:50 从南山法院出发回新年酒店
6、退房时间
经会务组和新年酒店协商,酒店同意退房时间延迟到下午2点。
7、会务组联系人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 刘薇娜 同学:13427978460
深圳大学法学院 温 晶 同学:13927461770
深圳大学法学院 钟明霞 老师:13620915502
深圳大学法学院 蔡元庆 老师:13622381898
深圳南山区法院 安嘉诚 法官:13632578858
会 议 议 程
大会主持人:于海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开幕式(9:00-9:30)
地点:南山法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一、主持人介绍领导、嘉宾情况(3分钟)
二、承办单位领导致欢迎辞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 黄亚英 教授 (3分钟)
三、嘉宾致辞
王保树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3分钟)
赵旭东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3分钟)
黄思周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3分钟)
薛晓光 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3分钟)
周林彬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3分钟)
四、会议筹备情况及议程安排
钟明霞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3分钟)
大会主题发言(9:30-10:15)
主持人:陈年冰(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崇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
发言人:
1、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15分钟)
2、虞政平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15分钟)
3、于海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15分钟)
照相(10:15-10:30)
民法组专题发言
地点: 五楼咖啡厅
第一单元 :物权法总论专题(10:40- 11:40 )
主持人:钟明霞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5分钟)
刘来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5分钟)
主题发言(每人5分钟):
范利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 南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谭素青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
李婉丽 汕头大学副教授
自由讨论(25分钟)
总结发言: 邓香花 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委会主任(5分钟)
午宴(12:00-13:30)
第二单元:所有权专题(14:30- 15:30 )
主持人:魏秀玲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5分钟)
刘 颖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5分钟)
主题发言(每人5分钟)
于海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廖焕国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栩生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继承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吕冬娟 澳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讨论(20分钟)
总结发言:梁展欣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5分钟)
第三单元:担保物权专题(15:30- 16:30 )
主持人:詹思敏 广州市海事法院副院长(5分钟)
刘长兴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5分钟)
主题发言(每人5分钟)
王荣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贵生 深圳市罗湖法院助理审判员
胡 靖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
褚 觅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王 爽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自由讨论(20分钟)
总结发言:傅静坤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5分钟)
休息(16:30——16:40)
第四单元:用益物权专题(16:40- 17:20 )
主持人:郝丽雅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5分钟)
王权典 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 (5分钟)
主题发言(每人5分钟)
李晓春 佛山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马 彪 国信联合律师所律师
刘兴桂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于凤瑞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讲师
自由讨论(25分钟)
总结发言: 周联合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5分钟)
商法组专题研讨
地点: 六楼执行局会议室
第一单元 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的法律适用(一)
(10:40- 11:40 )
主持人:(共8分钟)
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欧阳振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
主题发言人:(每人10分钟)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崇礼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厅法官
黄 辉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自由发言人:(每人4分钟)
葛伟军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金洪玉 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
苏祖耀 省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主任
自由提问与讨论:(10分钟)
午宴(12:00-13:30)
第二单元 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的法律适用(二)
(14:30- 15:30 )
主持人:(共8分钟)
雷兴虎 中南政法大学教授
李 莉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人:(每人10分钟)
蔡元庆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徐 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自由发言人:(每人4分钟)
周贤日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沈云樵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齐励杰 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
自由提问与讨论:(10分钟)
第三单元 股权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一)
(15:30- 16:30 )
主持人:(共8分钟)
虞政平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袁碧华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人:(每人10分钟)
王保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雷桂森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自由发言人:(每人4分钟)
刘 涛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所
张 钧 广东安道永华律师所
自由提问与讨论:(14分钟)
休息(16:30——16:40)
第四单元 股权转让的法律适用问题(二)
(16:40- 17:20 )
主持人:(共8分钟)
蔡镇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彭 红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
主题发言人:(每人10分钟)
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宁金成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颖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自由发言人:(每人4分钟)
马 晶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肖才元 深圳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主任、广东广和律师所律师
自由提问与讨论:(14分钟)
颁奖仪式及闭幕式(17:30——17:50)
地点:南山法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朱义坤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优秀论文颁奖 (5分钟)
讨论总结:朱义坤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大会闭幕致辞:周林彬 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