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成立的台湾法律研究所征聘研究员的通知
2011-06-2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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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学院与台北市两岸商务法学会决定联合成立“深圳大学台湾法律研究所”,成立仪式将于 630在学院1300会议室举行。研究所的成立旨在增进我校与台湾地区法律界的了解与合作,填补我校乃至深圳市在涉台法律事务上的空白,提升深圳经济特区法学研究水平,推进我校开展台湾地区法律的教学研究,并为我市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提供高水平的法律实务咨询服务,进而提高深圳大学在海外的影响力。同时,这也是我院学科建设突出自身特色的举措之一。

为此,学院决定征聘研究员,报名条件是:1.全院教师在编在岗教师,专业不限;2.对研究台湾法律感兴趣,能积极参加研究所举办的学术研究活动;3.遵守研究所有关制度和研究计划。被选聘后的研究员将依照专业构成或科研课题组成专题工作小组,优先承担研究所发布的课题。报名时间: 201162228日。报名由 廖爱春 老师负责受理,电话26534567。可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报名。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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