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教育部文件教社科司函[2011] 215号,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定于今年9月开始。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9月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4. 请申报人于10月6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2份到社科部544办公室(10月5日、6日、7日社科部有相关老师值班),逾期不予受理。
5. 《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教育部正式申报文件(http://www.sinoss.net/2011/0908/36006.html)和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http://www.sinoss.net/2011/0908/36004.html)。
请各位申报人以我校申报时间为准,10月6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并报送纸质材料。
如需以往成功申报项目的模板,请与社科部联系。
联系人:杨亮;联系电话:26536137;电子信箱:yangliang118@gmail.com。 社会科学部 201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