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确保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的全面、准确无误,最终确保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
2011年
1月
5日前
提交2010年度(2010.01.01—2010.12.31)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论文需提交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专著或教材提交封面、作者栏目页和版权页的复印件;科研项目提交项目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同时需在学院网页上登载相关信息。以上材料为统计科研奖励的书面依据。
二、 请于
2011年
1月
3日前
上学院网页提交2010年以前的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学院将组织专门小组进行汇总审核兑奖,务请按相关通知要求提交数据,数据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奖励。
法学院
2010
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