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非夏季作息时间的温馨提示
2010-09-28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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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要求,我校全日制研究生10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非夏季作息时间。

实行非夏季作息时间期间,上午以及晚上的上班、上课时间不变,下午开始上班、上课时间由14:30改为14:00,下午下班、下课时间相应提前半小时。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节:8:30~9:10

第二节:9:20~10:00

第三节:10:20~11:00

第四节:11:10~11:50

第五节:14:00~14:40

第六节:14:50~15:30

第七节:15:50~16:30

第八节:16:40~17:20

第九、十节:19:00~20:20

第十一、十二节:20:30~21:45

特此通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