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科组长:
现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请各学科组认真研究讨论,于5月7日(本周五)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资料报至院办。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10.5.4
附件:
关于开展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0〕126号),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鹏城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深教〔2010〕126号文件有关岗位设置原则及本单位实际,尽快商议鹏城学者设岗事宜,于2010年5月20日下午4:30前向人事处提交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材料的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
各单位限报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长聘岗位1个、短聘岗位1个,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博士点的单位或增报短聘岗位1名。2008年获市教育局批准设岗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申报短聘岗位必须同时提交《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书面文件1式14份(封面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送:szuhr@szu.edu.cn;申报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长聘岗位,如有人选,可同时提交《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要求同上。
二、学校将于5月下旬召开鹏城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专题会议,拟订2010年鹏城学者设岗方案,向教育局申报。届时请鹏城学者岗位申报单位负责人到场陈述。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