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院“地方性法规清理”研究工作的通知
2010-05-1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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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的决定和委托,我院承接和参与了深圳市地方性法规清理研究工作。为切实发挥专业优势,认真落实和完成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法学院地方性法规清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亚英

副组长:邹平学 曾月英

成员:黄亚英 邹平学 曾月英 钟明霞 应飞虎 宋明

秘书:宋明

二、鉴于本次工作理论和实践性较强,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院组织团队力量,发挥集体优势,分工协作完成任务。考虑到本次分配给我院清理的法规性质和内容大多属于地方人大工作和政府部门工作的宪政和行政法规,参加人员主要从宪法、行政法专业以及参加过深圳本地相关部门立法或撰写过相关论文著作的本院教师中推选。因此,是否推选参加本次研究工作与教师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无关;也切勿对此产生任何误解和误导。

三、学院各部门和机构须大力支持和配合相关工作。研究工作的经费由市人大的委托机构提供。经费的具体使用将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四、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30在学院1300大会议室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具体部署安排此项工作,请接到通知的人员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0一0年五月十二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