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2010年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申报。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人文社科类限报8项。 (三)育苗工程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文科类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审查合格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8份交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截止时间3月29日。 三、申报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2673-2996 Email:kycwy@szu.edu.cn 特此通知! 社科处 201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