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调、停课的办理程序
2009-09-2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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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到学院教务室领取申请表。

2.填好有关内容(在“原因”栏应陈明调或停课原因,并具体说明如何处理所缺课程;如因病,应提供病假单;如参加学术会议,应附会议邀请函及主管科研工作院领导同意赴会所签署的意见;如因事假,应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落实补课时间地点。

3.交学院主管教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4.教师应在调、停课之前两天将完成上述程序的申请表交由学院教务室提交学校教务处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申请教师反馈意见,并向课程选课学生通告。

5.原则上每学期每位教师因参加学术会议而调课的次数不应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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