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补充规定
2009-10-09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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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法学硕士培养点:

为确保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现就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等作如下补充规定:

.课业成绩要求

1.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在一年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2.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成绩单科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学位课程成绩平均须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3.选修2门以上选修课(含2门),其中至少一门本专业选修课、一门跨专业选修课。

.学术论文要求

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公开独立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唯一作者)。

.学术讲座和教学社会实践学分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在第三学期初(九月份)提交“提前毕业申请”,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备齐相关材料(研究生部打印的成绩单、学术讲座登记本、教学社会实践登记表)交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经审核合格,由研究生秘书提交相关硕士点导师组审批;经审批同意,须在第三学期的10月份完成中期考核。经中期考核合格者,应在第三学期的11月中旬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者于11月底提交“提前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审批表”,由研究生秘书报校研究生部审批;经校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可正式开始毕业论文的撰写。

深 圳 大 学 法 学 院

00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