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换卡通知
2009-10-29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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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我市从2008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集成电路卡,即IC卡,附件1)。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和深圳市保健办要求,参保人原持有的磁卡(即《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保健对象所持有的《深圳市干部医疗保险证》(速诊卡,简称保健卡)在三年内应全部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为方便我校教职工,我处将于近期开始统一换卡工作,请各单位收齐个人提交的资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后,于每月20日―25日统一交人事处(602室),我处将定期前往代办。

一、普通卡(指:除保健卡外)持有人: 1、个人提交资料:数码照相回执(正楷填写好姓名、性别、电脑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工本费20元/卡。 2、单位填写《 社会保障卡换卡清单》。

二、保健卡持有人: 1、个人提交资料:数码照相回执(正楷填写好姓名、性别、电脑号)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保健卡复印件;制证费20元/卡。 2、单位填写《深圳市保健对象调查表》。

持卡人也可携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前往办理。 普通卡换卡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十三楼或四楼(联系电话:83460066-1321或83461171), 保健卡换卡办理地址:东门北路1019号大院保健办四楼办证科(人民医院留医部大门与心血管医院大门之间,联系电话:25683196) 人事处咨询电话:26534061

特别说明:符合条件,尚未办理保健卡的普通持卡人,申报保健卡同时将自动换卡。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