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临近学期末,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考试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时间安排在第二十、二十一周(
2010
年
1
月
18
日
—1月29日)进行。
二、关于课程考核要求
1、考核方式:
课程的成绩考核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进行。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规定的实践、学术报告(讲座)和文献阅读三个环节进行考查外,其它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试。
根据课程性质,考试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开卷、闭卷等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
任课
老师确定。但必修性质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试卷要求
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对所授课程期末考核严格把关,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
研究生考试试题纸及答题纸可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或A4纸型。
2)凡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
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
3、严肃考试纪律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学生应该严格遵守考试规定,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要检查是否遵守学术规范,对有抄袭行为者,一经发现,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考试作弊处理。
三、关于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计划自主组织安排。需要我部安排考试地点的,请在1月18日前将考试课程、时间、教室要求等报研究生部,以便统一安排(考试安排表格式见附件)。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者可以提交缓考申请,并填写《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专业课程缓考申请向各学院教学秘书提出;公共课程的缓考申请需报研究生部同意。
四、 关于课程成绩及试卷保管
1、批改成绩
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认真核查考试课程成绩,明显标明批改结果和成绩;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对论文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
2、提交成绩
研究生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通过“研究生成绩录入系统”录入,进入研究生部系统(网址 http://gra.szu.edu.cn/2008)---成绩录入---操作栏的“录入”--- 确定提交。详细录入方式见附件。
1)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成绩录入系统”的截止时间:
2010年1月30日
。
2)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横向打印A4纸质成绩单。教学实践、文献阅读和讲座三个环节的考核结果如无指定具体的任课老师,由研究生秘书或专业负责人录入。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系)保存,另一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部。
3)成绩提交后,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时,必须写出情况说明。经主考教师签字、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批准后,交由研究生部备案。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组织好本学期考试工作。
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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