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秀玲老师《房地产法》、《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调课通知
2017-03-3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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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各位同学:

原3月30日(周四)9-10节的《房地产法》课程,现调到4月6日(周四)11-12节,上课地点为H1-301;

原3月31日(周五)7-8节的《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现调到4月6日(周四)7-8节,上课地点为H1-301。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