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以下课程的同学请注意:
《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编号:0300890003,主选班级:2016法学04),原定于4月6日(周四)7-8节在H1-301补课,现补课地点更换至H1-401,补课时间不变。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
2017 年4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