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答辩教师:尤乐(组长)、高俊杰、李明超
答辩地点:法学院1321办公室
答辩时间:2017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3:15开始
答辩学生:
1 蒋丽云 2013031196
2 李浩然 2013031237
3 钱欣欣 2013031146
4 陈杰 2013031074
5 张驰 2013031173
6 钟鸣浩 2013031087
7 徐文莤 2013031101
8 肖莹佳 2013031277
9 李游凯 2013032047
10 李欣然 2013031338
11 李尚 2013031210
12 赖柏至 2013031203
第二组:
答辩教师:尤乐(组长)、高俊杰、李明超
答辩地点:法学院1321办公室
答辩时间:2017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4:15开始
答辩学生:
1 林晓创 2013031235
2 蔡堉基 2013031016
3 崔哲浩 2013031321
4 何梓圻 2013031001
5 李佳仪 2013031181
6 陶纪君 2013031298
7 张浩鑫 2013031241
8&bsp; 任思远 2013031324
9 张耀源 2013031032
10 张欣 2013031056
11 邓欣 2013031042
12 李佳俐 2013031006
注意:1、答辩时请自带准备材料,学院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打印和复印。
2、请至少提前于规定答辩时间十五分钟到答辩地点,以便做准备。
3、答辩安排中没有名字的同学,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和答辩之前联系院办刘老师2653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