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答辩教师:尤乐(组长)、高俊杰、李明超
 答辩地点:法学院1321办公室
 答辩时间:2017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3:15开始
 答辩学生:
 1    蒋丽云    2013031196
 2    李浩然    2013031237
 3    钱欣欣    2013031146
 4    陈杰      2013031074
 5    张驰      2013031173
 6    钟鸣浩    2013031087
 7    徐文莤    2013031101
 8    肖莹佳    2013031277
 9    李游凯    2013032047
 10 李欣然    2013031338
 11 李尚      2013031210
 12 赖柏至    2013031203
  
 第二组:
 答辩教师:尤乐(组长)、高俊杰、李明超
 答辩地点:法学院1321办公室
 答辩时间:2017年4月24日(周一)下午14:15开始
 答辩学生:
 1    林晓创     2013031235
 2    蔡堉基     2013031016
 3    崔哲浩     2013031321
 4    何梓圻     2013031001
 5    李佳仪     2013031181
 6    陶纪君     2013031298
 7    张浩鑫     2013031241
 8&bsp;   任思远     2013031324
 9    张耀源     2013031032
 10 张欣      2013031056
 11 邓欣      2013031042
 12 李佳俐     2013031006
  
 注意:1、答辩时请自带准备材料,学院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打印和复印。
 2、请至少提前于规定答辩时间十五分钟到答辩地点,以便做准备。
 3、答辩安排中没有名字的同学,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和答辩之前联系院办刘老师2653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