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原4月29日(周三)7-8节的《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临时停课,补课时间待定。
原4月30日(周四)11-12节的《房地产法》课程临时停课,补课时间待定。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2015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