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秀玲老师《房地产法》、《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补课通知
2014-05-09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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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各位同学:

4307-8节的《房地产法》课程,补课时间为514日(周三)5-6节,上课地点改为H1-103;原4253-4节的《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补课时间为514日(周三)9-10节,上课地点为H-01不变。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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