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原4月30日7-8节的《房地产法》课程,补课时间为5月14日(周三)5-6节,上课地点改为H1-103;原4月25日3-4节的《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补课时间为5月14日(周三)9-10节,上课地点为H-01不变。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2014 年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