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原4月10日(周四)1-2节的《民法学(1)—民法总论》课程,现调到4月3日(周四)1-2节,上课地点为H1-502不变。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2014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