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鉴于一部分同学考试时间的冲突,现经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教务室的决定,对17周《证据法》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原考试时间:2010年7月3日(周六)5、6节调整为:2010年7月3日(周六)9、10节
考试地点不变:H3-301、302、303、304(详细考场安排见原通知)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