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非夏季上课时间的温馨提示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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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我校101日至明年430日期间实行非夏季上课时间。实行非夏季上课时间期间,下午上课时间如下:

第五节:14001440

第六节:14501530

第七节:15501630

第八节:16401720

上午及晚上的上课时间不变927日星期日(补上107日星期三的课)仍按夏季上课时间上课。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9年9月22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