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务管理工作会议通报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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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间:2009111212301330
点:法学院1300会议室

主持人:曾月英(法学院副院长)

出席者:杨献军(法学院党委书记)、蒋慧玲(刑法专业学科组长)、姚秀兰(法史法理专业学科组长)、叶兴平(国际法专业学科组长)、朱谢群(受钟明霞委托,代表民商法专业学科组)、李晓凤(受易松国委托,代表社会工作专业学科组) 、宋明(受李薇薇委托,代表宪法行政法专业学科组)、叶卫平(受应飞虎委托,代表经济法专业学科组)、左德起(诉讼法专业学科组长) 、朱景晖(本科教务秘书)、刘青(本科教务秘书)、赵彦(成教教务秘书)、裴晓鹏(本科辅导员)

录:朱景晖、刘青

讨论议题:

1.部署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讨论2010级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

3.通报关于开展教学开放日活动的事项。

4.通报实务精英论坛课程化相关事宜。

5.通报成立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事宜。

6.通报成教课程安排以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事项。

7.通报关于学校教务处规范调停课和教材征订的相关规则。

曾院长主持会议并发言。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教学检查工作。

要全力落实关于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执行情况、教材的落实与使用、课堂教学效果、教学纪律及教学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学校教务处督导组十分重视课堂教学工作,将会对任课老师本科课堂教学进行随机抽查;学院领导将重点对即将进行职称申报和新调入学院的老师进行随机抽查式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价;要求各专业的学科组长至少对本学科组的课程评价三次,并给出真实的评语;学院其他教师可采取自愿评价的方式对学院各门课程进行观摩。

对于教学档案的抽查工作由朱景晖、刘青具体配合完成。希望各位学科组长督促本学科组实习带队老师尚未交齐的实习报告。

二、关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原则上,专业必修课的科目、学分及学时基本维持不变,特殊情况给予微调。但开课学期将根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如已有提议是否可以将刑法、民法课程的开课学期时间提前至一年级第一学期,将法制史、法理学等理论法学课程延后;还有建议认为国际公法课程宜在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课程之前开设,不宜如现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开在同一个学期等。

专业选修课的开设方面,根据教务处的规定,将取消连续两年未开课的专业选修课程;如继续开设则需重新履行开课手续。

鼓励和提倡法学院教师增开面向全校的公共选修课,特别是,符合学校教务处规定条件的法学院行政人员也可以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三、关于教学开放日活动的通报。

希望各学科组对学院即将开展的教学开放日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并积极参与。

四、关于实务精英论坛课程化的议案通报。

对于从去年一直延续下来的法学院实务精英论坛活动,现逐步实现“实务精英论坛课程化”模式,具体学分、学时、考核等事项商定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实施。为确保精英论坛活动的开展和延续,希望各学科组责任到位、积极配合并提供充足的学术资源。学院拟将每次论坛的主要学术内容文字化并编辑成院内学生实践活动参考读物。

五、关于组建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通报。

根据教务处的统一部署及校领导的指示,法学院将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拟定规模为30人,成员由教师、学生、校友、家长及司法实务和企业界的代表组成,旨在整合各方资源,扩大办学影响,提高教学质量。希望各学科组积极配合组建工作。

六、关于成教日常教务工作。

希望各学科组对成教课程的师资问题和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七、关于学校规范调停课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报。

各学科组教师的调停课需严格遵守教务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各学科组的教材征订,各学科组长需信息采集到位并签署意见。

附:

讨论发言的主要情况(按发言顺序记录)

左德起:对于有些十分具有培养意义的专业选修课必须要开设(例如:律师学),学院本身没有师资的,应外聘教师开设此类课程。

杨献军:应该将专业选修课开设任务下放到各学科组,由各学科组分配或者外聘任 课教师。

左德起:刑事诉讼法属于法学主干课程,应该将开课学期数提前到第二个学期,

而现在开设在第五个学期,学生程序意识培养过于滞后。

姚秀兰:法制史、法理学课程的开设应该维持现状。

曾月英:有的老师建议法制史课程的开设学期能延后,我认为,还是学科组先讨论,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意见。另外刑法总则放在第一学期开设还是可行的。

蒋慧玲:刑法课程还是维持现状比较合理。

李晓凤:社会学学分认定应该以修改后的培养方案为准。

曾月英:对,社会学的培养方案要注意使用已经调整修改后的版本。

杨献军:首先,培养方案的修订非常重要,学科组要充分重视。课程调整要做充分的讨论。其次,要充分重视专业选修课程的开设,法学本科生应当开设的课程尽量实现,师资不足,可考虑外聘。第三,要充分利用法学院的网站,相关信息都应及时上网,供大家浏览。

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后,曾院长指出,对于本次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内容,各学科组长应及时传达给本学科各教师,并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

会议圆满结束。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