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最终确定的通知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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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第二轮指导老师已经选择完毕,每位同学基本已经确定论文指导老师,请同学们各自与自己的指导老师取得联系,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如确实无法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的,可致电院办刘老师26538633)

   请选择金洪玉老师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同学,于1月19日前与院办刘老师取得联系(电话:26538633;短信15002082806)

法学院教务室

  2009年1月13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