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选课人数太多,经和任课老师商量,同意增开一个班,具体如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任课老师
2203011305 民事诉讼法学 3-0-3 宋明
请同学看校教务处选课系统选课。
法学院教务室
2006年9月6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