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选合同法课程的通知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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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任课教师李兆玉没调进我院,本学期已安排李兆玉为2004法学4班、5班开设的合同法课程,课程号为2303011903、2303011904的合同法课程取消,如同学还想选此课的,以后再选,有需要的下学期继续开合同法。

主选班级的学生由学院通知4班、5班的班长通知该班同学,其它学院的学生名单如下:

一、经济学院

林春发 李晓明 董小莉 柯德胜 魏怀玲 李新 陈维启 陈栩慧 陈颖琳 李健生 胡如凤

李娜陈宏泰 曹琳 张万源 李伟杰

二、文学院

陈观兰 王伟娟 雷艳丽 宋文飞 邱晓苗

三、管理学院

蔡文苑 彭翠萍 黄瑞玲 陈东鹏 曾婵 王艳 陈宏昌 王丹微

四、信息工程学院

卢佳懋

五、理学院

吴潮聪 叶翠莲 王雪花

六、工程技术学院

阮伟杰 魏健平 李永强

请各同学们相互转告。

法学院教务室

2006年9月7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