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及停课通知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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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生选课人数多,原安排教室小,现根据教务处安排的教室时间进行调整;因老师生病需要停课的,现把要调整教室和上课时间及停课的课程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地点

课程号 课程名称 任课老师 原上课教室 现上课教室

2303013001刑法案例分析 罗旭红 周四晚上9、10节H1-103; 周五下午7、8节H-06

2203010903 国际公法学 叶兴平 单周四下午7、8节H5-201 H4-101时间不变

二、停课

因任课老师生病,本周四下午7、8节,H5-102教室,李洪涛老师的国际公法学课程停课。请同学相互通知。

法学院教务室

2006年9月13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