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级实习问题的说明
2010-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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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由于法学院培养方案的变更,从2005级学生开始,法学院的专业实习将在大学三年级暑假至大四第一学期(即每年7月-10月)进行。
针对2005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将在2008年7月-10月安排,下学期照常上课,请同学们不要错过下学期选课时间。

以上实习时间的变更,请同学们相互告知,以便及早安排个人选课计划。

法学院教务室

2007年11月14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