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素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化、队伍专家化提供平台。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是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以及对思想政治教育有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的教师。
(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时间专心研究。
(三)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四)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
(五)尚未完成2008年度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研究课题结题的不予申报2009年课题。
二、课题经费及课题指南
(一)经费来源及课题数量
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研究课题经费由正中置业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金提供。
本年度研究课题面向全校从事学生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每个课题5千元,共30个。课题成果为论文或调研报告。
(二)选题范围
与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以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现实问题、深化理性思考诸方面有深度、有创见,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价值,对解决现实问题有指导意义。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
课题申报者填写《深圳大学2009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研究课题申请书》(10份含原件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10份)(附件一、附件二),交由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组进行评审。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周五),地点为学生处(办公楼620-13),联系电话:26534506,同时将电子文档E-mail至:louzhuon@szu.edu.cn。
(二)评审
评审机构: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组。
人员构成:深圳大学正中校级研究课题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教师5-7人。
评审办法:
1. 学生处、社科部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小组评议。
2.评审小组对申报课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完成的可能性及实效性等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拟予立项的研究课题。申报同一研究课题,或研究范围及方向相同,原则上得票最多者给予立项。
3.评审时采取回避制度,评审组成员不得参加本人课题的评审工作。在课题评审过程中,若有必要,可安排课题申请人到场答辩。
四、课题管理
对研究课题的跟踪检查、结题、成果评议等管理,由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组负责。课题负责人必须按时报告课题进展情况。
研究课题应在学校和相关院系的指导下,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或报告。研究报告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标注“深圳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字样,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属于课题承担单位。
学生处、社科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深圳大学2009年度深圳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课题设计论证表.doc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