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2009-9-21 16:57:00
全校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学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繁荣科学研究,打造学术校园,鼓励更多的学术创新,经学校研究,现启动本年度科学研究奖的评选工作。根据《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我校科学研究奖分设以下四个奖项:
(一)深圳大学政府奖后奖;
(二)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含艺术创作奖);
(三)深圳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奖;
(四)深圳大学专利发明奖。
学术创新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10、20、60名,科研成果转化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设2、6、10名(以上奖项名额文理各半)。各奖项名额可空缺,突出成果确实数量较多时,可超额。
二、申报条件
1、各奖项申报具体条件参见《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深大【2007】170号),申报者可在本单位查询。
2、政府奖后奖与专利发明奖受理到目前为止获得的政府奖励成果与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已获得过学校奖励的除外)。
3、学术创新奖(含艺术创作奖)只受理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每人限报一项。
4、申报人不同的成果可同时申报学术创新奖和成果转化奖。
5、根据《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规定,未获过奖且已申报过两次的成果,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由申报人填写相关奖项的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
2、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需提交单位评委人员名单和投票结果)。
3、科研处提交科研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深圳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即日起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学术创新奖、艺术创作奖和成果转化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和学术影响材料清单各13份(含1份原件),著作原件和证明材料1份(根据前两年情况,因数据库可能有误,理工类要求提供它引文章首页和引用部分复印件),电子版1份。政府奖后奖和专利发明奖申报材料为: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各1份。单位科研秘书统计所有申报材料后,填写汇总表,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文科类申报材料报办公楼531,王瑜,电话:2673-2996,邮箱:kycwy@szu.edu.cn;理工科类申报材料报办公楼521,杨钦鹏,电话:2653-6206,邮箱:yangqp@szu.edu.cn)。由于不同奖项的评审内容不同,须填写不同的表格(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具体请参见申报表格及相关说明。
附件:1.深圳大学政府奖后奖申报表
2.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申报表(自然科学类)
3.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
4.深圳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奖申报表
5.深圳大学发明专利奖申报表
6.深圳大学艺术创作奖申报表
7.汇总表
社科处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