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文本考:版本、正本、副本及译本
王栋
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要:《大宪章》是一份特许状,分为1215、1216、1217和1225年4个版本。《大宪章》正本是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特征是正式写就以及加盖国玺印章。"大宪章"一名出现于1218年,并在爱德华一世时期完全确立,指的是1225年《大宪章》。1225年《大宪章》是英国的制定法。《大宪章》存在诸多正本、副本和译本。《大宪章》中文译本繁多,不过全是1215年《大宪章》的译本。《大宪章》具有丰富的研究意义,无论是文本本身的形成,对现代宪治转型的促进,还是对近代中国的影响,都值得研究者进一步探索。
https://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D&dbname=CJFDLAST2020&filename=DOUB202003002&v=0ZjJZXRkK6epPH4GxBDihBvkQn0iMybmbAmbtcqp%25mmd2FvG5KFxXd8YmLUBBfbgAns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