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十五期暨“实务论坛”第三期——公司法热点案例研究讲座成功举办
2021-11-2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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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十五期暨“实务论坛”第三期——公司法热点案例研究讲座成功举办


2021年11月18日,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四方楼北座教室内,受我院蔡元庆教授的邀请,郭宁华律师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公司法热点案例研究”课。现执业于中伦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曾在深圳法院从事了十九年的法官工作,目前也是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特色班”的校外导师。

郭宁华律师表示再次回到大学校园课堂仍然令他倍感亲切,他希望通过十个自己精心甄选的公司法实务相关的代表性案例,为同学们打开一扇认识公司法法律实践的窗口,和蔡老师课堂中讲授的公司法理论或许就能形成“荤素搭配”,以供同学们汲取营养。同时,他介绍自己即将分享的案例,大多不是纯粹的公司法理论问题,而是“公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反映了社会生活当中日新月异的经济、法律关系,同学们在校园课堂夯实理论基础,也要作好迎接未来实务中可能遇到各种复杂问题的心理准备。


郭宁华律师评析实务案例


从同学们颇为熟悉的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到深圳市福田区、前海区法院审理的新近案例,丰富详实的讲授内容让整场讲座的节奏略显紧凑,但是郭宁华律师在现场用简洁清晰的关系图示将复杂的案件事实一一呈现,不时的妙语连珠也引起了听讲同学的欢声笑语。



最为可贵的是,郭宁华律师以其多年沉淀于职业法官生涯的深厚经验,向同学们阐释了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者视角,以如何理解我国现有的法官职权主义思潮为例,司法机关主动审查当事人已达成共识的内容的动力何在,而司法介入又应当如何在尊重公司自治的思维逻辑中保持合理界限。


讲座现场


下课铃声响起,整场讲座也接近尾声,同学们向郭律师报以热烈的掌声。蔡元庆教授再次感谢郭宁华律师的到来,他说,郭律师的分享也让他接触到许多实践问题的新视角,法学院目前积极推动“实务专家进课堂”的讲座活动,对同学们大有裨益,希望大家能珍惜学习机会,从中有所收获;或许,某个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就能开启一个全新的研究方向。


郭宁华律师(左)与我院蔡元庆教授(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