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金融法治”研讨会顺利召开
2025-10-28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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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熊伟教授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

一级高级法官、

深圳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胡仕浩庭长


2025年10月19日,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和深圳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协办的“未来金融法治”研讨会于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守正楼A214会议室顺利举行。开幕式上,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熊伟教授向莅临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各位专家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溯源了未来金融法治的会议主题,并对金融法治的未来做出了展望。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深圳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胡仕浩庭长结合会议主题稳定币等前沿话题和多年司法工作经验,谈及了中国的金融审判实践和稳定币未来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主持人深圳大学法学院敖希颖副教授对与会专家表达了热情的欢迎与诚挚的感谢。


主旨发言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


上午的主旨发言,由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强力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岳彩申教授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岳彩申教授围绕《新时代国家金融安全法治建设的重点》做主旨发言,强调必须超越传统市场经济理论,将金融安全法治建设提升至国家总体安全的战略高度。他指出,当前国家安全观在金融法治领域尚未完全落实,应着力推进“四个统筹”:统筹传统金融与创新安排、国内金融与涉外金融、金融安全与经济发展、金融发展与社会民生。重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金融全面监管体系,完善传统监管制度与金融安全审查机制,最终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融入法律规范体系,实现从行政主导到法治保障的根本转变。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围绕《维护金融安全视域下反洗钱法律规制问题》做主旨发言,指出反洗钱是规制虚拟货币、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抓手,其定位已从传统安全上升至金融安全等非传统国家安全高度。他强调,构建新时代反洗钱法律体系需把握三大核心关系:在对接国际标准与契合国情之间取得平衡,在明确金融机构义务与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并在强化监管与保护公民金融信息之间谨慎权衡。面对虚拟资产去中心化带来的洗钱新挑战,中国应通过顶层设计、国际合作及新技术合规系列管理,推动反洗钱机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多奇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多奇教授围绕《稳定币规制的国际博弈与中国对策》做主旨发言,指出稳定币已成为连接传统金融与去中心化生态的关键纽带,其背后涉及复杂的公私权力冲突,监管应遵循“同质同规”与“技术中立”原则。并强调,面对美国重塑稳定币体系的动向,中国应在安全优先的全球治理视野下,通过分类监管与试验区创新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以维护国家利益与金融安全。

上海政法学院张继红教授


上海政法学院张继红教授围绕《金融数据安全的法律分析》做主旨发言,指出金融数据因高价值、高敏感性易成为网络攻击目标,国家层面对数据这一战略资源的争夺,是探讨金融数据安全的底层逻辑。当前需重点破解金融数据界定、监管主体明确及安全与发展平衡三大核心问题。她同时提到,我国已通过完善法规明确数据分级管理与跨境流动管控规则,目前上海、天津等9个自贸区已推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或正面清单试点,以政策创新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助力金融数据合理流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厦门大学法学院刘志云教授


厦门大学法学院刘志云教授围绕《有关数字货币/稳定币研究的几点思考》做主旨发言,指出当前稳定币虽在技术上提升了支付与结算效率,但其本质仍高度依赖美元体系,主要的应用场景是美元支付方式的延伸而非替代。稳定币风险根源在于储备不透明与超发隐患,但其实际金融风险受限于应用场景与规模的限制,无法跟法币导致的传统金融风险相提并论。针对监管移植问题,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域外私人发行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存在本质区别,不宜简单套用域外监管逻辑。数字人民币只是数字化的人民币,对于人民币国际化与人民币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只能带到技术上的提升,但不会有颠覆性的功效。人民币国际化前景主要取决于中国的国际贸易结构的根本变化、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以及国外对人民币稳定性的信任度。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曲卓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曲卓围绕《涉虚拟资产审判实务研究》做主旨发言,指出当前虚拟货币纠纷审判面临规则缺失与操作细则不足的挑战。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严格依据国家金融政策与公序良俗原则,通常认定涉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无效。曲法官强调,对委托投资虚拟货币及与“挖矿”有关的纠纷需根据监管政策发布时间区分判断行为效力,政策出台前的行为可部分认可,之后则予以否定。但在合同无效后,仍需依法进行过错责任划分。同时,在继承、离婚、破产等案件中,可将虚拟财产作为合法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


专题讨论一


主持人:北方工业大学法学院王斐民教授


下午的专题讨论一,由北方工业大学法学院王斐民教授主持。

福州大学法学院唐士亚副教授


福州大学法学院唐士亚副教授围绕《金融稳定视野下的稳定币监管框架》做专题发言,系统阐述了其原理、性质及风险。他指出,当前稳定币可依据锚定机制与发行模式进行分类,其货币属性存在“货币职能论”等不同看法。在分析其对金融稳定的现实挑战时,他重点剖析了流动性与市场波动风险、储备资产信用风险及跨境监管套利风险三大核心问题。为此,他提出了一个清晰的金融稳定分析框架:一是遵循“防范-化解-处置”的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二是聚焦稳定币生态中的少数核心主体进行穿透式监管。最后,他强调了明确监管主体的重要性,建议构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稳定币监管体系。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柯达副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柯达副教授围绕《通证化数字资产的风险规制》做专题发言,他聚焦于通证化数字资产这一市场新动向,梳理了其从比特币、ICO到STO、NFT乃至现实世界资产(RWA)映射于链上的发展脉络。他深入解析了其运行机制,并特别指出“通证化”在本质上不同于资产证券化。针对其“信任复归”特性所带来的风险规制困境,他提出技术革新与市场优化两条路径。在法律层面,他揭示了当前面临的核心困境:公私合作格局难以稳定形成,以及对虚拟货币的禁止式监管存在法律层级低、条文模糊等问题。对此,他建议从明确法律属性、确认多层次法律地位、完善价值映射监管及优化公共责任配置四个方面进行法律规制完善。

深圳大学法学院敖希颖副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敖希颖副教授围绕《代币的制度逻辑与法律框架》做专题发言,她从比较法视角切入,分析了欧盟、英国、日本等主要法域对代币的不同分类标准,指出日本在稳定币监管中既有最早成文法立法的稳定性,兼具依赖自律组织的灵活性。新加坡则具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监管特色,表现为要求发行人明确公开“赎回程序”和“破产优先权”条款。最后,她深入探讨了代币背后的制度逻辑,围绕货币主权、发行权、法偿性及货币政策独立性等核心要素,对代币对传统货币体系的挑战和可替代性提出了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扬讲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扬讲师围绕《代币化资产的风险治理与发展趋势》做专题发言,他系统阐述了数字货币的综合治理路径,指出当前数字货币发展面临“监管溢流”困局,传统监管难以有效应对ICO、STO等不断演变的金融创新,亟须构建协同治理体系。针对金融系统割裂问题,他引入“统一账本”理念,指出代币化央行准备金、商业银行存款与政府债券可实现支付结算一体化,提升效率并降低风险。最后他提出应围绕稳定币定位、数字人民币规制功能及反洗钱机制等方向深化研究,构建兼具韧性与效率的数字金融生态系统。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於建平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於建平围绕《虚拟货币的司法裁判差异与趋势分析》做专题发言,系统剖析了我国虚拟货币司法裁判的演进路径。他指出,民事与刑事领域对虚拟货币的认定存在显著差异,民事裁判在“风险自担”原则下呈现从属性争议到有限承认的转变,而刑事司法基于“客体保护”逻辑,早在2018年就普遍认可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重点打击诈骗、盗窃等侵害行为。他强调,司法实践正从分歧走向统一,并展望了虚拟货币的法律保护。


与谈环节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赵莹副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薛波副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吕成龙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赵莹副教授从发展中国家视角指出,稳定币可能对经济脆弱国家造成系统性冲击,并类比其在数字贸易中类似早期第三方支付工具的角色。她强调数字人民币与稳定币的竞争本质是国家实力较量,提升其国际竞争力需筑牢信任基石,依靠技术、法律与国家政策协同赢得国际信心。

深圳大学法学院薛波副教授指出,数字货币发展已引发公法与私法交叉难题,关键在于平衡金融安全与市场创新。他质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传统法律体系的深远影响,呼吁法律界突破思维局限,积极应对数字时代的治理挑战。

深圳大学法学院吕成龙副教授对稳定币实际价值与监管实践提出关键质疑,指出证券型代币功能优势有限,并强调数字人民币国际化需在外汇政策上实现突破。他指出国内ETF操纵研究薄弱与加密资产裁判标准不一等监管实践问题。


专题讨论二


主持人:深圳乐信公司高级总监李斌


下午的专题讨论二,由深圳乐信公司高级总监李斌主持。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闫雨教授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闫雨教授围绕《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犯罪的司法认定及处置》做专题发言,她结合基层司法实践经验,从案例切入,系统梳理此类犯罪的司法难点,包括犯罪定性存在争议、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犯罪技术帮助行为刑法应对不足、虚拟货币有效处置面临障碍,并创新性提出 “配合追缴从宽” 处置方案,为实务难题提供解决思路。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斌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斌围绕《证券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趋势解读》做专题发言,他结合近五年法律制度变革、监管数据及司法动态,指出 A 股已进入存量严管周期,证券违法成本显著攀升,为市场主体合规治理提供关键指引。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方荣杰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方荣杰围绕《上市公司双控人立体化追责》做专题发言,指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双控人)在资金占用等行为中需承担行政、刑事、民事多重责任,但实践中存在法律认定标准不一致、程序衔接不畅及行政与司法实操协同不足等核心问题,建议通过统一责任认定标准、明确权利保障方向,完善立体化追责体系以平衡监管与效率。

深圳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

轮值主任乔远


深圳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乔远围绕《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做专题发言,她指出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性以及价值认定标准不一等特点,使得其处置面临诸多难题,如扣押措施受限、资金追缴困难、合法保管无依据、处置变现不规范以及价值标准不一致等。除此之外,处置虚拟货币具有正当性,因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中的“财物”,《刑法》第64条为法院处置涉案虚拟货币提供了法律依据,且《刑事诉讼法》也为处置提供了程序正当性。


闭幕式



最后,闭幕式中,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对此次会议报告高质量内容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未来新一代金融法学学者寄予厚望,对深圳大学法学院持续关注并投入未来金融法治建设与研究表达了殷切期盼。深圳大学法学院敖希颖副教授对此次会议的成功主办与圆满结束表达了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