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2日上午,“完善刑事司法公正实现与评价机制——‘三方’青年谈”研讨会在深圳大学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汇聚了来自实务界、学术界及期刊编辑部的专家学者,从多维视角深入探讨了刑事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路径。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致开幕辞。他表示,深圳大学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发展,期望通过本次会议拓展学术与专业交流平台,同时推动学院建设与诉讼法学科的发展。

会议第一环节为实务专家发言,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左德起教授主持。左教授重申了对青年教师的扶持与指导重要性,并指出该环节紧密契合刑事诉讼法实务需求,有助于解决理论与实践结合中的关键问题。

深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马杰以“释法说理‘五心’方法的应用”为主题发言。他从复议诉讼、刑事复核及信访投诉上升等社会现象切入,详细介绍了“五心”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最后,他强调,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可感知的方式彰显,司法人员应准确把握法律原理与立法精神,从政治高度理解法律,并结合社会视角统筹法情与法理,确保执法办案与党和人民的期待协调统一。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助理张明月提出,应从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两个维度优化检察监督体系。在内部治理方面,深圳检察自2005年起依托信息化实现管理从分散到系统、由粗放到精细的升级:业务管理依托办案质效研判模块及“e填填”“e改改”智能工具提升效率;案件管理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智慧平台、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规范流程;质量管理依托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模块落实“每案必检”。在外部监督方面,深圳检察构建多元监督体系:强化协同监督,衔接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健全“四员”机制;完善社会联络,升级12309服务热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席倩文指出,“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与司法公正密不可分,其核心在于将事实查明、证据质证等关键环节集中于法庭,确保公正可感,证人出庭和非法证据排除等配套制度均服务于此目标。她介绍深圳地区改革成果:侦查环节全面规范,刑事案件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案件繁简分流成效显著,约三分之一案件分流处理,提高诉讼效率;裁判标准统一,通过案例库与裁判指南对13类常见案件提供指导。席法官也提出,如何协调“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仍存在挑战,并建议将改革成果纳入刑事诉讼法,完善配套制度,利用大数据归纳争议焦点,推动庭审实质化,以巩固改革成效,推动刑事司法公正落地。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强调,司法公正必须体现在程序细节上,唯有完善权利保障,才能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公正。陈律师肯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指出当前程序中存在多项痛点:审前羁押率高,30%-40%三年以下轻罪案件被羁押;审限频繁超期、个别案件补充侦查次数多达17次;财产查封冻结随意,轻微诈骗案件冻结巨额资产;指定管辖乱象,部分案件与实际无关联;阅卷权保障不足,律师审前难以形成充分辩护意见;证人出庭率仅约4%,庭审翻供后控方补充证据削弱庭审核心地位;二审开庭率低,争议案件难获开庭审理。针对这些问题,陈律师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优化审前羁押制度;二是保障证人出庭;三是增设律师在场权。

会议第二环节为期刊专家发言,由《中国法学》副编审王楷主持。王副编审指出,刑事司法是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其实现和评价机制,正是推进司法公正实现与评价的核心所在。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晶晶强调,学术理论应与司法实践相互促进,并结合创新产业、农业生活、健康社会等发展目标提出具体研究方向。她指出刑事司法研究的三大重点:一是构建“感受公正”评价体系,改变传统仅关注结果的评价模式,兼顾过程透明度;二是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刑事司法中的实践路径,在重大敏感案件中通过专家咨询吸纳民意,同时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三是推动刑事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创新领域司法保障,研究企业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刑事法杂志》副研究员邵俊在发言中谈到,《中国刑事法杂志》2026年将重点关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与评价机制的相关研究,并从三方面分享认识:一是司法公正标准,强调检察机关应以“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回应社会诉求,持续深化改革;二是司法公正导向,核心在于司法人员树立正确理念,既严格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又体现司法善意,做到“三个善于”,实现政治、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三是司法公正评价机制,其本质为司法管理问题,应兼顾质量与数量,通过“三个管理”体系、数字检察及跨部门协同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现代法学》学科编辑周玉芹从侦查、检察、审判等环节提出推动司法公正的思考,强调公正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核心在于构建贯穿诉讼全过程、主体协同的精密机制。同时,她指出,司法公正不仅是制度问题,更取决于司法人员的理念与职业素养,应内化为职业信仰。结合期刊工作,周编辑表示,《现代法学》持续关注实践中的真实问题及制度运行困境,如少捕慎诉政策偏差、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等,并致力于搭建学术与实践桥梁,通过法律共同体理性对话推动形成司法公正共识,刊发成果为办案提供指引、为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学术月刊》学科编辑邱小航指出,《学术月刊》重点关注两类选题:一是持续深耕的基础理论问题,二是法学研究中的前沿热点议题。在分享编辑体会时,她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认同“关注真问题、接地气”的学术态度,反对脱离现实的理论自循环,应从时代发展中凝练真实议题,如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框架研究。第二,强调学术研究与期刊选稿存在“双向选择”,作者投稿需理解期刊风格,理论性较强的成果更契合《学术月刊》的定位。第三,期刊期待的核心标准是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理论贡献并符合学术规范,以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在更高层面实现突破。

本环节最后,王楷副编审对四位期刊专家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分享思考。他指出,司法公正评价机制相较实践仍属新领域,其目的不在于单纯“评价”,而在于通过评价反哺制度、推动公正。关于机制构建,他提出四点:一是评价主体应兼顾体系内自我评价与人大、公众、媒体、当事人、律师等外部评价,特别重视当事人和律师感受,并建立良性互动渠道,防止舆情失真;二是评价程序方面,现行诉讼的层层审查可视为广义评价,但仍可能遗漏,引入外部评价需精细设计;三是评价标准应在事实认定、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四是评价方法上,指标推动改革需谨慎,兼顾当事人权利与司法人员负担,避免增加机制成本。他强调,期刊应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强化理论解释力与回应性,使制度既具理念正当性,又能真正“管用”,并期待学者、编辑与实务形成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共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会议第三环节为青年学者发言,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彭勃副教授主持。彭教授在开场致辞中肯定了会议安排,指出本次研讨会兼顾实务与理论:实务专家直观呈现司法公正实践中的问题,期刊专家梳理研究热点与前沿方向,为青年学者提供明确的学术切入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航围绕数字检察办案系统与司法公正评价机制两大议题展开分享。在数字检察办案方面,他肯定系统在酒驾、醉驾等轻罪案件中通过分析生效裁判文书促进“同案同判”的积极作用,同时指出潜在风险:我国为成文法体系,模型基于归纳法生成规则,可能异化为“机器化类判例法”,且难以适配动态刑事政策及复杂案件中的不可量化因素。在司法公正评价机制方面,他指出实践中存在指标僵化和KPI化倾向,评价目的易偏离本义。为应对挑战,他建议从刑事诉讼立法层面完善制度设计,通过优化法律结构,引导侦查、检察、审判各环节回归正当运行逻辑,从根本上推动司法公正实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苏豪指出,司法公正并无统一标准,应在复杂制度情境中加以考量。他提出三点体会:一是司法公正研究应引入跨学科视角,通过反思性研究拓展问题边界;二是应重视本土经验的对话式研究,推动概念与理论在中国语境中的再生产;三是关注“文明司法”在现代刑事司法中的独特价值。此外,他指出当前刑事司法在法定犯政策考量、大型组织内部犯罪追诉等方面面临新挑战,传统证据法理念与方法难以充分回应,亟需学界共同推进研究。他强调,学术标准的形成依赖高质量人际互动,期望通过更多交流合作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施珠妹围绕“刑事司法公正的阶梯:犯罪分层与治理”展开分享,提出将单一实体分层拓展为“实体+程序”一体化体系:实体分层以“三年/十年”有期徒刑为界;程序分层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用于强制措施决策、羁押与分流判断及程序与量刑选择,实现认知递进。施老师强调,梯度治理通过“实体分层定区间、程序分层定位置”精准匹配个案罪责,将治理从“经验模糊”转向“标尺精确”,实现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助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

深大法学院助理教授林偶之首先分析数字技术对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推动作用,同时指出数字时代带来的新问题:一方面,算法与数字系统的广泛应用引发技术性正当程序、算法偏见等讨论,现有研究多停留在程序运行层面,需关注更深层理论冲突;另一方面,侦查技术高度发展可显著提升事实还原能力,但可能引发实体真实与程序正义的张力,并对“一事不再审”原则提出挑战。林老师强调,应跳出传统法学视角,融合法社会学、科技伦理学等多学科方法,重构正当程序基础,以更好适配数字时代刑事司法公正的发展需求。

最后,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建广教授从宏观层面对本次会议作出了总结,高度肯定了会议价值与设计逻辑。杨教授称,本次研讨会设计特色鲜明、逻辑性强,遵循“摆事实—指方向—探对策”的思路,分三大环节有序推进。此外,杨教授还强调,司法公正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现和评价机制的构建需秉持系统观念,兼顾各要素与结构关联;同时,多学科融合是破解司法复杂问题的关键,本次会议中跨学科研究、实体与程序双重考量等思路,均为司法公正建设提供了重要启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