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推介:我院李明超副教授在《行政法学研究》2026年第2期发表论文“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基本原则的证成及其反思”
2026-01-2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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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基本原则的证成及其反思

李明超

深圳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调解深深根植于我国的文化和制度之中,被确立为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调解原则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其他基本原则相互协作但又受到限制。调解原则不是行政复议的本源性原则,而是因应我国行政复议功能定位转变和行政复议调解实践所需而生的法律原则。调解原则不仅是行政复议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构建的价值准则。调解以当事人为中心,兼顾法理与人情,用柔性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是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实现机制。行政复议调解虽然覆盖各类案件,但应在区分案涉行政行为类型和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明确界定调解对象,并基于案件领域和行为类型逐步拓展调解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不应过度追求调解率的攀升,而应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为基础,以复议机关的中立性为保障,以正当程序为依循,以合法调解为根本。

关键词:行政复议;调解;基本原则;性质定位;适用边界


《行政法学研究》(CN 11-3110/D,ISSN 1005-0078)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出版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我国首家部门法学杂志,是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学专业期刊,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享有高度赞誉。《行政法学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已被列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CL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