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三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
2017-01-13信息来源:
编辑:审核:

2017110日晚7点,法学院第三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在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期沙龙由第一届青年教师学术沙龙执委会主席宋旭光老师主持,程子薇老师为本期沙龙的主讲人,特邀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老师点评,叶卫平教授、周卫副教授、吴秀尧博士后、宋旭光博士、郝晶晶博士、董林涛博士、乔远博士、张轶博士参加。

宋旭光老师代表青年教师对宋亚辉副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宣布法学院第三期青年教师沙龙正式开始。随后,作为第三期主讲人的程子薇老师围绕“体系化视野下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主题讲演。程子薇老师以“如何解释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为导向,将广告主民事责任置于不同的制度体系框架之下,通过比较不同规范群对虚假广告的规范效果,来确定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的功能定位,并进而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

在讨论环节,参会老师围绕本次沙龙主题进行发言并与程子薇老师进行学术交流。宋亚辉老师首先对报告所涉及的背景知识——“体系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指出作为“行业法”的广告法与合同法、侵权法在立法逻辑上的差异,并指出,若放任传统民法体系框架之外的民事责任条款自行发展,则可能导致后者对前者造成巨大的冲击和破坏,使得传统民事责任制度中所蕴含的,精细的利益衡量无法实现。因此,程子薇老师将作为“行业法”的《广告法》中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接到民事责任体系中去的努力值得肯定。叶卫平老师对程子薇老师的发言进行点评,并谈了自己对于写文章的几点看法:首先,文章的语言应当尽可能平实,否则会给读者设置过高的阅读门槛,会降低文章的可接受度;其次,文章信息量需要把握度,若信息量过大,则很难品鉴;最后,当论证涉及过多的案例时,有必要再进一步清晰化案例群组建的逻辑性,这样有利于让大家明确争议的核心。宋旭光、董林涛、郝晶晶等老师对报告的结论部分提出质疑,认为广告主民事责任条款定位为一般条款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乔远老师还就刑法中的诈骗罪与民法中的欺诈之间的互动关系与程子薇老师进行讨论。

最后,宋旭光老师再次对宋亚辉副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期青年学术沙龙做出展望。本期沙龙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