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波论文《我国宪法学方法论争的理论脉络与基本共识》在《清华法学》2013年第3期上发表并为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2013年第8期全文转载
该文认为:规范宪法学运用规范主义的方法和谋略,选择性地“返回”人权规范,谋求以规范宪法整饬非规范行为,政治宪法学以制宪权开篇,为政党决断权背书,宪法社会学采用功能分析方法,对超宪法行为作规范性认证。在方法、价值和观点上,三者截然对立,但深深嵌入我国的政治语境,形成某种形式的隐秘交锋和共识。我国宪法学应更进一步,直面政党国家的现实,围绕国家、政党和公民构建三元结构的宪法学理论,破解政党与宪法关系的僵局。
自2011年至今,叶海波副教授共在法律类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四篇,分别为《香港特区政党的法律规范》(法学评论201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权力冲突与协调》(当代法学2012年第1期),《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合宪性推定》(清华法学2012年第5期),《我国宪法学方法论争的理论脉络与基本共识》(清华法学2013年第3期),另发表在《时代法学》2012年第4期的论文《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法理分析》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