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8月30-8月31日,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副教授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邀请参与该司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宾馆(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号)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和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
本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知名学者共同讨论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的研讨会。会议上,侯玲玲副教授代表深圳大学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相关条款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