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犯罪论体系的核心问题
                                时间:
                             
                              2013
                              年
                              12
                              月
                              11
                              日晚上
                             19:00—21:00
                                地点:图书馆北馆二楼会议厅
                                主讲嘉宾:张明楷
                                主持人:吴学斌
                                
                              
                                
                               嘉宾简介:
                               张明楷,1959年7月生于湖北仙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于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20余项,是目前中国司法考试主要命题人。发表论文《新刑法与并合主义》、《行政刑法辨析》、《新刑法与客观主义》等260余篇,出版著作《刑法学教程》、《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等近20本。 
                                
                              
                                
                               主题简介:
                                 现今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存在罪数论以及法条竞合、期待可能性、择一认定等问题,构建犯罪论体系,需要妥善处理犯罪客体(法益)与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与其他要件,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作为犯与不作为犯,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中止、预备,犯罪成立条件与排除犯罪事由,排除犯罪事由之间,以及“定罪论”与其他犯罪理论之间的关系;构建犯罪论体系,需要遵循有利于保障人权、有利于认定犯罪以及体系性、经济性的原则;可以构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并列的、两要件的、区分排除违法性事由与排除罪过性事由的犯罪论体系。
                               
                              
                                
                               欢迎各位师生踊跃参加!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1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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