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12月3日
(周六)10:30-14:00,深圳大学法学院公司法研究中心与日本东洋大学法学院将在深圳大学共同举办第二次“东亚企业法国际论坛”。本次论坛将采用研讨会的方式展开,除了两校的企业法研究学者外,还聘请了韩国著名商法学家李哲松教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朱大明博士。此次论坛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地位为中心展开,论坛不但有助于东亚各国及时交流彼此企业立法和执法的新形势、新发展,还有助于双方吸收和借鉴各自法律体系中的成功经验,从而促进在企业法领域的学术发展与合作。
论坛将邀请部分深圳日资企业界人士以及相关职业律师,欢迎各位老师和学生参加。论坛不设同声传译,但对于发言内容及讨论要点,会进行简要的中文概括,并提供相关中文资料。
题目:《东亚企业法国际研讨会》
时间:
2011年
12月
3日
10:30-14:00
地点:文科楼1300会议室
发言内容
1、后藤武秀 教授(东洋大学 法学院院长)
题目:《关于“合股”制度的发展历史》
2、蔡元庆 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 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我国公司法上董事的法律地位》
3、李哲松 教授(韩国汉阳大学法学院)
题目:《韩国公司法关于董事地位的研究动向》
4、井上贵也 教授(东洋大学法学院)
题目:《韩国公司法关于董事地位的最新动向》
5、金洪玉 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 公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题目:《公司并购的立法课题—以中日比较法为视角》
6、李芝研 副教授 (东洋大学法学院)
题目:《关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7、朱大明 博士(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题目:控制股东的法律责任
深圳大学法学院公司法研究中心
2011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