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全社会就其中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
2011
年
12
月
7
日下午
,由深圳市律协人权保障委员会和深圳大学
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
“
小悦悦事件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讨会
”
在图书馆北馆二楼会议室举行。
邹平学教授在发言中分析了目前类似案件中共通的权利保障问题和成因,认为小悦悦事件中肇事司机的法律责任和小悦悦的监护人疏于看护的法律责任是这个事件中非常值得解剖的环节,单纯的从道德高地进行说教并不利于解决类似问题。李薇薇教授则从人权保护的立法和实践以及发展前景对小悦悦事件进行了剖析,孔庆平副教授和宋明副教授分别从中国的法律文化和历史以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对小悦悦案件背后后的社会现象的背景和对策加以阐述;本次活动中律协方面派出了谭泽先、贺树奎、黄雪涛(1991届法律系校友)等多名知名律师,他们分别从司法判例对道德的影响、监护人的失责等多重视角作了精彩的评析。
本次活动吸引了众多研究生积极参与,2009级宪政专业硕士研究生邓丽和张裕新分别作主题演讲,从国际儿童保护公约和域外的立法对中国未来的人权保障发展路径作出前瞻性和规划性的设想,获得与会人士的一致好评。活动中,不少学生参与讨论,结合立法和社会实践以及切身感悟,提出了诸多新颖的见解和思考。会后市律协人权保障委员会主任谭泽先律师对宪政专业研究生们展现的开阔视野和扎实的学科积累以及认真态度十分赞赏,认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就此热点问题开展合作交流很有必要,应坚持下去。他表示今后将加强与我校宪政与人权保障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