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上午,应深圳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南山法院共同邀请,知名法律学者王保树教授为第二期南山“法律文化大讲堂”作了题为《公司法适用中的留意点》的精彩学术报告。人大代表、深大学生、社区群众、高新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两百余人踊跃参加,中国法院网、深圳南山法院网、南山法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主讲人王保树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商法学家,长期从事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等领域的研究,尤其在公司法领域有极深的造诣,多次应邀赴国内外讲学,曾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王保树教授认为,公司法颁布以来,对于解决公司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社会实践和审判实践中,人们并没有有意识的实现1993年公司法向2005年公司法转变。王保树教授从公司法发展的着眼点、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及公司法发展需要公司形态改革三个方面对“实现1993年公司法向2005年公司法的转变”做了独到的分析与讲解,并着重强调这种转变不应该仅仅是条文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理念上的改变。
王保树教授的学术报告深入浅出,令听众受益匪浅,感受到了一次智慧的启迪,品尝到了一场思想的盛宴。现场互动环节,听众踊跃发言,纷纷提问,王教授逐一解答。听众表示,对于能够聆听王保树教授在公司法问题上的真知灼见,感到非常荣幸,希望今后开展更多有益的主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