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由宝安区司法局、深圳大学法学院、宝安区总商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等联合举办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会暨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研讨会”将于2009年11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会堂隆重举行。
 作为一次学者、律师和企业家汇聚一堂,共商民营企业财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的全国性会议,已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保育钧会长(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深圳研祥集团孙伟总经理等出席,将就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逐渐凸现的企业财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和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地交流探讨。
  
 欢迎有兴趣的师生参加。
  
 附:  “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研讨会议程
 主办方: 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联合举办: 深圳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深圳大学法学院
 深圳市宝安区总商会
                           承办: 深圳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
 义派公益团队
 时间:2009年11月29日 (早9时开始)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会堂 (宝民二路,紧邻西乡街道办)
                      
 主办方致辞:于  宁 先生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邓甲明 先生     [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李  淳 先生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林锡宏 先生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局长] 
 邹平学 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第一单元:私有财产权保护 —— 从宪法原则到制度构建
 主持人:李  轩 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主题发言:王振民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吴  革 先生    [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主任] 
 邹平学 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董彦斌 先生    [《中国法律》执行主编] 
 魏大中 先生    [北京律协宪法委员会主任] 
 姚  军 先生    [广东律协宪法人权委副主任] 
  
            
 第二单元: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的技巧
 ---以中小企业私有财产权保护为例 
 1.     中小企业财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2.     法律如何更好的保护中小企业财产权
 主持人: 董彦斌 先生    [《中国法律》执行主编]
 主题发言: 保育钧 先生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范  愉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孙  伟 先生    [深圳研祥集团总经理]       
 张耀良 先生    [香港律师公会大律师] 
 林昌炽 先生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树奎 先生    [深圳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