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由宝安区司法局、深圳大学法学院、宝安区总商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等联合举办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会暨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研讨会”将于2009年11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会堂隆重举行。
作为一次学者、律师和企业家汇聚一堂,共商民营企业财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的全国性会议,已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保育钧会长(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深圳研祥集团孙伟总经理等出席,将就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逐渐凸现的企业财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和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地交流探讨。
欢迎有兴趣的师生参加。
附: “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研讨会议程
主办方: 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联合举办: 深圳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深圳大学法学院
深圳市宝安区总商会
承办: 深圳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
义派公益团队
时间:2009年11月29日 (早9时开始)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会堂 (宝民二路,紧邻西乡街道办)
主办方致辞:于 宁 先生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邓甲明 先生 [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李 淳 先生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林锡宏 先生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局长]
邹平学 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第一单元:私有财产权保护 —— 从宪法原则到制度构建
主持人:李 轩 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主题发言:王振民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吴 革 先生 [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主任]
邹平学 教授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董彦斌 先生 [《中国法律》执行主编]
魏大中 先生 [北京律协宪法委员会主任]
姚 军 先生 [广东律协宪法人权委副主任]
第二单元:私有财产权法律保护的技巧
---以中小企业私有财产权保护为例
1. 中小企业财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2. 法律如何更好的保护中小企业财产权
主持人: 董彦斌 先生 [《中国法律》执行主编]
主题发言: 保育钧 先生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原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范 愉 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孙 伟 先生 [深圳研祥集团总经理]
张耀良 先生 [香港律师公会大律师]
林昌炽 先生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树奎 先生 [深圳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