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晚19:00—21:30,深圳大学法学院吴学斌老师和彭勃老师在科技楼二号报告厅为大一新生举行了 “法学院法学专业入门指导——刑法与刑诉法的启蒙”专题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阮彬老师、辅导员刘钧老师以及09级新生出席了本次讲座。
吴学斌老师首先从大家对刑法的看法切入,列举了 “梁丽‘捡’金案”等人们比较关注的热点案例,一下提起了大家的兴趣;接着引用了德国著名学者李斯特的名言“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并展开精彩讲解,给同学们描绘了刑法学科的特点;最后吴老师就同学们提到的数罪并罚、犯罪构成体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如何加强刑法理念与实践能力等方面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彭勃老师以“如何学好刑事诉讼法学”为题给同学们作了系统的讲解,他首先从规范性、社会性、逻辑性、概念性、目的性和正义性阐述了法律学科的特点,接着就如何学好刑事诉讼法、如何锻炼自己、以及如何掌握学习技巧等方面给新生同学进行了系统的引导,他认为:大学期间要建立起部门法学科的体系,应当慢慢培养出一种发现问题的意识,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进行实验,彭老师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中善于突破学科的界限,要敢于迎接挑战,勇于克服困难,并告诫同学们养成遵守学术要求格式的习惯,在学习中留下时间,给自己思考的空间。最后,彭老师以身说法,建议同学们通过多看案例、看相关法律电影等,慢慢培养起对法律的兴趣,从而逐步远离迷茫和困惑的学习生活状态。
整个过程同学们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新生同学表示学院在他们迈入大学的初始阶段举办这样的讲座予以引导非常有意义,一定能帮助大家更快更好的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