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2009-11-1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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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创造精英人才脱颖而出的有利条件,培养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创新型人才,校团委决定向各学院拨给专项经费用于资助2009-2010年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同时,在“项目经费”中安排了“优秀指导教师专用额度”,是对指导学生完成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并在2007-2008年两届校级“挑战杯”获特等奖、或在第十届广东省“挑战杯”竞赛获一等奖、或在第十届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优秀指导教师给予的专项资助额度,特定用于资助该教师在2009-2010年度指导学生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专用资助额度为5000元。
我院曾月英、叶卫平两位老师获此殊荣,特此祝贺!
曾月英老师将此专项资助额度用于指导《“法律超市”的运作:经验、理性与创新——以新安街道“法律超市”为例》项目
叶卫平老师将此专项资助额度用于指导《民商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根源与破解路径——以深圳市执行实践为例》项目。
法学院
2009年11月16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