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讲座刑事诉讼证据的运用
法学院·2008-11-11 8:24:00
讲座嘉宾:肖黄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四庭副庭长
讲座主题:刑事诉讼证据的运用
讲座时间:11月12日(周三)晚上7:30--9:30
讲座地点:文科楼教室H1-205
讲座大纲:
一、刑事诉讼实务概况
1、基本流程;2、基本职能;3、基本目标
二、为什么选择证据——证据在刑事诉讼实务中的核心地位
1、刑事法律关于证据的规定
2、证据法理论的经典论述
3、实务中的证据类型及其表现形式
4、审查判断证据的活动贯穿于刑事诉讼实务各阶段
三、收集证据及其相关诉讼制度——证据的运用1
四、审查判断证据及其相关诉讼制度——证据的运用2
五、诉讼文书的撰写——证据运用3
备注:
1、内容分配:一、二部分为一讲,三、四、五各一讲,每讲2个课时。
2、形式:采用Powerpoint文件讲演形式,可提前下载提纲,备部份提纲分发以助理解和记录;课前分发问卷,征询关于下一讲内容的意见;课后分发问卷,反馈对内容的意见;课后邮件或主页留言交流心得,问题答疑。
3、内容:结合内容穿插案例,包括大陆案例及英美证据法案例讲解,说明证据运用中的规则及其在实践中的理解
4、侧重:针对从事实务人员的构成,着眼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办案的角度,兼顾律师职业从业人员理解证据运用的需要。
嘉宾简介:
肖黄鹤: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四庭副庭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
1991-2006年先后在汕头中院、龙岗区法院、深圳中院、盐田区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挂职任盐田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承办首宗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犯罪案件曾于2003年荣立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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