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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
2010-06-0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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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技能与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文、理兼修,能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社会福利和保障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以及心理咨询和辅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工作实务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了解与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科学的理论、理念和方法,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开拓创新的内在动力和乐于服务的社会价值取向。

  2. 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3. 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初步具有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研究能力。

  4. 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通过本土化的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 善于了解国情,敏感分析各种社会现象,深入思考社会问题,勤于动手和动脑,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主干学科

  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管理学

四、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调查方法、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区概论、发展社会学、社会问题、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学、司法制度、心理咨询与治疗、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

五、标准修业年限

  四年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详情请浏览附件:2008级社会工作培养方案(新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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