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及工作进度的重要措施。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以学院或学科专业为单位组织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小组由3~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
2.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完成;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论文中期检查的形式:建议以“小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用约10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工作(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后期工作计划),然后接受约10分钟的提问。
4.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进展缓慢、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5.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于2010年1月29日前完成。各有关学院应于1月29日前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报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可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 提交检查结果信息后打印“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首届毕业生的专业,其登录密码为专业代码)。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