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2010-3-23 15:24:00
各学院(部):
根据3月22日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主管院领导会议精神,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查盲审工作由各学院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决定。现结合学校校历,对201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批及学位审核工作重新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论文答辩申请:
1.学生网上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间:4月20日至4月30日(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
所有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在上述时间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或http://gra.szu.edu.cn/xw)提交答辩申请及相关信息,并于4月30日前打印“答辩申请书”并签名,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届时如有逾期者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当年9月份启动)。
2.学院在线资格审核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培养单位应对照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完成学分、学位论文等环节予以审查,秘书应在上述时间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有关资格审核信息后打印审查合格的预计答辩研究生名单,于5月10日前将该表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二)论文评审:
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学院、学科自行完成。提倡各单位进行匿名评审。学位申请人不得参与评审过程。评审工作应在5月10日前完成。
(三)论文答辩:
1.本批次论文答辩对答辩委员会组成、评阅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实行网上审核,各学位点秘书于答辩前(最迟5月10日)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相应的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评阅结论等信息,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部审核擅自举行或不符合其他规定而仍然举行的答辩无效。
2.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应于5月25日前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确认有关信息,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签名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5月25日前完成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全部工作程序。
(四)学位评定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6月4前按学位评定审核材料清单报送相关材料。
2.研究生部对各培养单位所报材料复核无误,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最终审定。
(五)其他事项
1.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应于4月1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
2.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说明理由,并做出明确结论,视具体情况可就是否同意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做出决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将结论意见书面通知上述研究生。
3.拟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简称CDMD)投稿者,须经导师同意并获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填写《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同时提交相应纸版论文及其电子版文件(以“深圳大学+作者姓名+学号”为文件名,排版格式可采用WORD、WPS、LATEXT、CCT、方正、维思等),于6月4日前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逾期不受理上述事宜。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部)按此进度,做好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有关领导、预计答辩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特别提醒: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更新,勿用旧表格。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0年3月23日
附件:学位评定审核材料清单
一.A卷材料:(以下材料置于档案袋A,按专业、学号排序)
1.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二.B卷材料:(以下材料置于档案袋B,按专业、学号排序)
1.答辩申请书
2.导师对论文的评语
3.评阅人一对论文的学术评议(若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应提交“论文修改认定表”)
4.评阅人二对论文的学术评议(校外专家。若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应提交“论文修改认定表”)
5.答辩记录
6.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信息登记表(研究生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有关信息后打印该表并签名)
三.C卷材料:(按专业、学号排序, 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答辩审批表
3.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秘书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有关信息后打印该表,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5.答辩研究生名单(秘书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有关信息后打印该并签名)
6.答辩后重新修改的学位论文2本(应为原件,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置于论文首页。保密论文应有“深圳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
以上材料应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送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附件下载: ·yjs_bs_ss.rar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