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深圳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法学专业)
2009-09-18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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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深圳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法学专业)

学院(盖章): 法学院 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考试科目:法学专业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学、刑法学等部门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考试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学、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研究方法,适当追综学科前沿,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

第一部分:民法学(占50%

(一)民法总论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3、自然人、合伙和法人

4、民事权利

5、民事行为和代理

6、诉讼时效

(二)物权

1、物权概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

2、物权变动

3、所有权

4、共有

5、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债权总论

1、债的概述(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发生原因)

2、债的履行

3、债的保全和担保

4、债的移转和消灭

(四)债权分论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解除

4、不当得利

5、无因管理

(五)人身权

1、人身权的分类

2、具体人格权

(六)民事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2、侵权的民事责任

3、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二部分:刑法学(占50% 

(一) 犯罪客观方面

1、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2、 危害行为

3、 危害结果

4、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 犯罪主体  

1、 犯罪主体概述  

2、 刑事责任能力  

3、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三) 犯罪主观方面  

1、 犯罪故意  

2、犯罪过失 

3、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4、认识错误

(四) 危害公共安全罪  

1、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2、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

(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走私罪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5、金融诈骗罪  

6、危害税收征管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 

(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分述 

(七)侵犯财产罪  

1、侵犯财产罪概述  

2、侵犯财产罪分述 

(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扰乱公共秩序罪  

2、妨害司法罪  

3、危害公共卫生罪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九)贪污贿赂罪  

1、贪污贿赂罪概述  

2、贪污贿赂罪分述 

(十)渎职罪  

1、渎职罪概述  

2、渎职罪分述

三、考试基本题型

主要题型可能有: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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