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细则》、《深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审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校历,对201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批及学位审核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论文答辩申请:
1.网上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间: 3月1日至3月20日(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
所有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在上述时间登录上述网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及论文全文电子版(PDF格式,保密论文提交“论文正本”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打印“答辩申请书”并签名,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届时如有逾期者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当年9月份启动)。
2.在线资格审核时间:3月21日至3月24日
各有关学院应对照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完成学分、学位论文等环节予以审查,秘书应在上述时间登录上述网址提交有关资格审核信息后打印审查合格的预计答辩研究生名单,于3月24日前将该表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二)论文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应最迟于3月24日将博士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硕士学位论文按已有规定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评审。各学院应最迟于4月1日将列入学校抽查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我部于2010年3月26日下午2:30在研究生部440会议室举行抽签仪式,确定本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审名单,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届时准时到场。抽查人数按各学院报送的本批次各专业预计答辩人数的10%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抽取,抽查结果将于当天在学校内部网公布。以下人员的论文直接列入抽查名单:①申请提前答辩者。②上批次抽查评审不合格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毕业生。③上批次不能按期提交抽查评审论文者。
未列入学校抽查评审的论文由各有关学院、专业点自行完成论文送审,提倡各单位进行匿名评审。学位申请人不得参与评审过程。评审工作应在5月5日前完成。
3.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学位级别
提交送审论文时间
论文份数
备注
博士
3月24日前
3
论文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自备蓝色A3纸打印论文封面。
硕士
4月1日前
2
所有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在上述时间将论文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的形式规范及学术规范负责(如:论文整体结构是否完整,对他人成果或观点的引用是否规范等,同时应确保论文印刷版与电子版的一致),学院、学位授权点负责审核。
博士学位论文和列入学校抽查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按《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印制,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个人简历信息。论文封面仅含密级、论文编号、论文题目、专业名称。
涉密学位论文(密级为内部、秘密、机密、绝密)应分正副本,论文正本不含保密内容,保密内容应写入副本,论文副本封面须注明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论文应有《深圳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抽查评审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并转入下批次抽查评审名单。学院应将该类学生列入“不能按期提交抽查评审论文研究生名单”,并最迟于4月1日将该名单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4.评审结论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及列入学校抽查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是否通过评审,以学校送审的结果为依据,各有关学院、专业点对上述论文不必组织评审。
未列入学校抽查评审的论文以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之结论为准。
(三)论文答辩(5月29日前):本批次论文答辩对答辩委员会组成、评阅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实行网上审核,各学位点秘书应最迟于研究生答辩前2天(5月27日前)登录网址(研究生部主页→学位答辩管理)提交审核结果,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部审核擅自举行或不符合其他规定而仍然举行的答辩无效。答辩前10天论文、首次检测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率结果及处理意见单需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首次检测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率结果处理办法:
①复制比率>=5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②复制比率介于20%~50%者,是否如期参加正式答辩,须由指导教师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③复制比率